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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石家庄市建设局《关于确保汛期在建工程安全度汛的通知》


各县(市)、区建设局,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我市已进入汛期,按照市政府关于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为切实加强汛期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我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深入开展以预防汛期基坑坍塌等多发性事故为重点的建设工程施工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迅速开展建设工程隐患排查工作

各县(市)、区建设局,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进一步提高对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一把手要亲自挂帅,切实加强领导,迅速开展在建工程深基坑隐患排查工作。排查重点:

    (一)施工现场是否制定防汛、排险应急救援预案;

    (二)施工现场防汛、排险救援物资是否齐备;

    (三)施工现场各部位的排水网络是否通畅,防水、挡水是否到位;

    (四)基坑、基槽是否放坡、支护;

    (五)临建设施(办公室、食堂、宿舍等)结构是否坚固、可靠,特别是地处山坡、邻近挡土墙的施工工棚、宿舍和位于学校、集贸市场、城区人行路边等人口密集地段的临时围墙的安全情况;

    (六)开挖深度大于等于5M或开挖深度小于5M但现场地质情况和周边环境较复杂的基坑工程以及其他需要监测的基坑工程应实施基坑工程监测,并做好周边高层建筑物的监测以及周边单位管网设施的调查工作,一旦发生险情,要保证排水通畅;

    (七)临时用电是否符合要求,机械设备的漏电断路器是否灵敏可靠。

    二、切实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在建工程安全度汛

    (一)全市已开工项目特别是在建深基坑的建设工程项目,各建设、监理单位要督促施工企业加快施工进度,确保6月20日我市主汛期前基础工程完成,基坑回填,形象进度达到正负零以上。

    (二)6月20日至8月20我市主汛期期间,土石方开挖工程一律停止施工作业。

    (三)各施工企业要认真对本单位全部在建工程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汛期施工安全隐患自查工作,尤其是对在建深基坑工程、施工临时用电、宿舍、建筑起重机械等易发生群死群伤的部位重点检查。

    (四)建设各方责任主体要成立汛期在建深基坑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制定安全度汛工作实施方案,领导小组和实施方案要在施工现场上墙公示。要邀请专业人员对在建深基坑以及周边建筑物进行监测,发现隐患及时排除,并每周向我局安监站进行书面汇报。

    (五)各施工现场汛期要每周组织一次农民工上岗前安全宣誓仪式。

    (六)汛期下雨过后,未做基坑支护的施工现场要组织专家论证确认没有坍塌危险后方可继续施工。

    (七)我局77名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施工现场联络员,实行建设工程网格化管理模式,以市区工地分区划分,分片包干,责任到人,要求联络员日报告、周总结、月汇总。重点对在建深基坑工程、施工现场特殊工种人员证件核查以及重大危险源进行监控。

    三、加强汛期安全保卫和值班工作

各有关单位要加强安全保卫和值班工作,严格岗位责任,确保消息畅通。要制定应急预案,确保能够及时组织力量调查处理各类安全事故。发生生产安全事故要按规定及时上报,坚决杜绝迟报、谎报和瞒报。

    各县(市)、区建设局及安全监督管理机构,要成立专项检查组,在汛期期间对本辖区所有在建深基坑工程进行监督检查,切实履行职责。要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对制度不落实,责任不明确,整改不得力的单位和个人要加大处罚力度。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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